![]() |
![]() |
一、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为规范山西省汽车救援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会费的收取,制定本协会会费收取标准。
二、会费收取标准
副会长单位:5000
常务理事单位:4000元;
理事单位:3000元;
单位会员或团体会员:2000元;
个人会员:1000元。
三、担任常务理事或理事单位的国家部、委免收会费。
四、交费办法
(一)通过银行汇款
开户银行:
帐 号:
收款单位:山西省汽车救援行业协会
(二)直接到协会财务交款
五、会费交纳时间
每年第一季度为统一交纳会费时间,各单位须在3月31日前交纳本年度会费。
六、山西省汽车救援行业协会的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会费交纳义务。逾期不交纳会费的,依照《山西省汽车救援行业协会章程》第十二条有关规定办理。
版权所有 © 2013 山西省汽车救援协会 www.sxsqcjy.com
地址:太原市迎泽街27号楼万邦国际大厦10层23、23、25号。